2022-10-31 15:25:01
小孩的天性便是好玩好动的,而在餐厅用餐期间,有时也可以看到一些孩子在餐厅嬉笑打闹的场景,这一幕看似寻常,但其中却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。在2013年的上海静安区,便因此发生了一起生命权纠纷的案件。
在上海的陈女士和其丈夫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后,用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了一笔贷款后,购置了一处门面,准备当作餐厅经营。而在4月的一天,他们的一位朋友询问起他们经营的餐厅的近况,当时两人刚刚将餐厅装修,而相关证件还未落实,所以餐厅还没有开张营业。
当时他们的朋友表示,他有一个土耳其的朋友近期准备离开上海,为了送别这位朋友,他想租借陈女士的餐厅一天。同时表示,他们每人会向陈女士支付几百元,作为使用陈女士餐厅的费用。陈女士和丈夫在考虑之后,便将尚未营业的餐厅借给他们使用。
15日晚上八时左右,一对来自土耳其的夫妇带着他们的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来到了餐厅,这对夫妇在上海工作,为了送别友人租下了这家餐厅。随后他们表示陈女士只需要为他们上几道简单的菜就可以了,并不需要提供任何服务,所以餐厅的服务人员并没有过多的停留在这处房间内,上完菜之后便没有再去打扰客户用餐。
两名孩子的母亲坐在房间里在菜单上进行点餐,7岁的小女孩和3岁的小男孩在房间附近玩耍,一时在桌子上玩玩具,一时也会离开桌子在房间附近玩耍。但就在孩子们的母亲准备为他们点份面包时,没有顾及到小男孩已经离开了她的视线,随着砰的一声巨响,小男孩被压在了一个沉重的屏风的下面。
听到这声巨响后,陈女士来到现场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,但为了抢时间,在救护车赶来前便下楼拦下了一辆出租车,带着孩子送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。但由于这所医院不具备进行急诊手术的条件,于是他们又向一位私家车主求助,将他们送到最近的一家可以进行抢救任务的医院,但很遗憾的是,在送到医院时,小男孩便已经停止了呼吸。
儿子的离世让这对土耳其夫妇很是悲伤,他们的女儿也很自责,觉得是自己没有帮母亲照顾好弟弟。在几天之后,他们认为陈女士所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,与导致自己孩子身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因此,将陈女士一方告上了法院,要求作为餐厅经营方的陈女士为此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,索赔632万余元。
首先,将小男孩压死的那扇屏风存在于客户用餐的房间内,在用餐时处于打开的状态,由于涉事餐厅当时并未正式营业,事发时也没有监控,所以在审理调查时,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模拟测试。
根据当时目击者的描述,对现场进行还原后认为,餐厅的屏风非常重,一般打开后轻易不会倒塌,当两个扇面合拢到10度以内时,成年人便可以轻松将其推倒。事发时,小男孩便在屏风下面玩耍,其母亲在饭桌上进行点餐。
身亡的小男孩不仅具有土耳其国籍身份,还具有英国国籍的双重国籍身份,但事发地点在国内,根据《领地法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,这起生命权纠纷案应当以事发国的法律为准。因此,法院在审理此案后,便对涉事餐厅进行调查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(事发时,本条存在于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)
事发地点位于餐厅,而陈女士在配合调查期间,表示餐厅因不具备营业执照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,当时并未营业,只是将场地外借给对方。在当时并不具备营业的资格,也未进行营业。
同时,《民法典》第二十条也规定了,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
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……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,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,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,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。
但对于此事来讲,陈女士作为餐厅的老板,在客户借用期间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的义务,在客户中存在3岁小孩时,向随行的成年人提示存在风险的区域,尽量避免孩子在危险地区进行玩耍。
而作为孩子的父母,他们对孩子也有监管和保护的义务,在点餐用餐的过程中,也应当让自己的孩子尽量保持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,对其进行监管和保护,让其远离危险区域。
最终法院认为,陈女士应当向小男孩的父母进行赔偿,但是考虑到陈女士的实际情况,法院建议当事双方进行调解,协商赔偿金额。最终,陈女士表示愿意向对方支付人民币45万元的赔偿金额,在之后进行分期付款,这一点也获得了小男孩父母的理解和同意。
这起意外事故的发生,也让我们看到三岁儿童在面对危险时,是缺乏判断和分辨的意识与能力的,另一方面他们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。所以这就要求父母在照顾孩子时,需要多付出一分关注,让孩子不要远离自己的视线。而作为餐厅方,也需要尽到自己的安全提示的义务,让自己的客人用餐时可以更安心和放心。